一、目前(qian)并未有新規定發布。根據《征信(xin)業管理(li)條(tiao)例》第十六條(tiao)規定,個(ge)人不良(liang)信(xin)息(xi)的保存(cun)期限,自(zi)不良(liang)行為或者(zhe)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nian);超過5年(nian)的,將予(yu)以刪除。
二、針對網(wang)上(shang)不實信息或言論,請廣大社會公眾(zhong)提(ti)高警惕,謹防(fang)上(shang)當受騙,避(bi)免造(zao)成損失。若有疑問(wen),可(ke)撥打(da)征信中(zhong)心唯一客服電話400-810-8866進行咨詢(x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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