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成都9月26日電 (記者 劉忠俊)記者9月26日從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該市調整住房限購措施,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即5+2)繼續實施住房限購,但在限購區域范圍內購144平方米(不含)以上住房取消限購,其他區域不再審核購房資格。
成都城區正在建設中的商業和住宅區域。中新網記者劉忠俊攝
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優化政策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稱,中心城區商品住宅用地實施“競地價”拍賣,新出讓土地所建商品住房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定價。除控制性詳細規劃明確的宗地內需疊建以及宗地周邊綠地、道路、養老托育等公服配套設施外,原則上新出讓住宅類用地不再設置配建要求。
調整成都市新出讓土地商業物業持有比例,在產業功能區(園區)內的,計容商業建筑面積持有比例不低于40%;在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產業功能區(園區)外的,計容商業建筑面積持有比例不低于25%;其他區(市)縣的產業功能區(園區)外的,計容商業建筑面積持有比例,由屬地政府按照相關規定制定并實施。宗地項目計容商業建筑面積持有比例部分,由區(市)縣政府(管委會)自主確定自持或整體有條件轉讓。
通知還稱,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即5+2)繼續實施住房限購,統一為一個限購區域。在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更好滿足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限購區內,購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住房,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居民家庭成員具有限購區域戶籍,或戶籍不在限購區域但在限購區域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新購房后,本地戶籍兩人及以上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總套數不超過3套,本地戶籍單身居民家庭、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總套數不超過2套。在此基礎上,二孩居民家庭總套數可增加1套,三孩及以上居民家庭總套數可增加2套。
成都市成品住宅裝修價格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確定(土地出讓合同等有約定的除外),不再執行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發布機制。此外,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優化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生育多子女家庭商業貸款購買第三套住房認定為二套住房。個人轉讓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統一調整為2年。
據悉,《關于進一步優化政策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自2023年9月26日起正式實施,凡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