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公告一般要公告幾次?
法律分析:
起訴公告就一次,公告期過后,就視為送達。如果被告不到庭參加審理,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九條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應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內發出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情況決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法院起訴公告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的公告送達期限為60日,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八條 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和受送達人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信息網絡等媒體上刊登公告,發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張貼或者刊登的日期為準。對公告送達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應當按要求的方式進行。公告期滿,即視為送達。人民法院在受送達人住所地張貼公告的,應當采取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張貼過程。
關鍵詞: 起訴公告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