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當事人的委托,簽訂委托見證合同
首先,當事人應提交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件,并說明委托見證的事項,提交相關文件、材料和證據。律師在此過程中應制作筆錄,審查委托事項是否屬于見證范圍。對于符合見證條件的,應由律師事務所和當事人簽訂委托見證合同;對不符合律師見證條件或不屬于律師見證范圍,以及見證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則不予見證。
2.審查
律師接受委托后,應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地審查,這是見證的必經程序。審查的內容包括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當事人提供的各種材料、法律行為本身等一切相關資料、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審查。如果經過律師審查,律師認為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或存有疑義,應及時讓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或根據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查,收集相關的證據和材料。
3.見證
接受聘請的見證律師親臨現場,親眼目睹具體法律行為的完成。此過程,不需要律師的分析、判斷、推理,尊重客觀事實是律師的職責,在此階段律師的筆錄、錄音、錄像等的制作是律師應該把握的重點。
4.出具見證意見
對經律師見證,見證事項真實、合法,律師應在委托見證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出具律師見證書,律師在見證書上簽名,律師事務所在見證書上蓋章。
二、關于律師見證的注意事項
律師見證應遵循自愿、真實、合法三大原則。
1、律師見證必須經當事人自愿申請、委托律師進行。
2、律師要審查被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法律行為是否真實可靠,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介紹的情況是否足以證明是客觀存在的,如資料不足,津師應進行必要的調查,掌握準確情況,以正確見證。
3、律師辦理見證要審查當事人所發生的法律事實,法律行為內容是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是否屬于國家強制要求以其他證明形式證明的事件,只有合法且屬于非國家限制范圍內均事項律師方能辦理見證。
在律師見證前,首先要接受當事人的委托,簽訂委托見證合同;然后律師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地審查;最后見證律師會親臨現場,親眼目睹具體法律行為的完成。
關鍵詞: 律師見證的程序 關于律師見證的注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