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生醫療事故去哪里仲裁
醫療事故不能仲裁,根據現有法律規定,只能在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醫療事故鑒定過程是怎樣
1、雙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陳述順序先患方,后醫療機構;
2、專家鑒定組成員根據需要可以提問,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必要時,可以對患者進行現場醫學檢查;
3、雙方當事人退場;
4、專家鑒定組對雙方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材料、陳述及答辯等進行討論;
5、經合議,根據半數以上專家鑒定組成員的一致意見形成鑒定結論。專家鑒定組成員在鑒定結論上簽名。專家鑒定組成員對鑒定結論的不同意見,應當予以注明。
三、醫療事故鑒定要求是什么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
2、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的調查材料;
3、對鑒定過程的說明;
4、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5、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
6、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7、醫療事故等級;
8、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
四、醫療事故維權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發生醫療糾紛時立即要求院方封存病歷保存證據;
2、找專業人員分析整個治療過程,重點確認治療過程中有無醫療過錯;
3、分析醫療過錯是否造成患者損害,醫療過錯與患者損害之間知否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
4、根據過錯及損害情況計算要求賠償的數額;
5、數額較小的醫療糾紛直接找醫院協商解決,案情復雜賠償數額大的案件可以到當地醫調委協商解決或者直接到醫療糾紛發生地所屬當地法院直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