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借名人擅自出賣房是合法的?
借名買房后出賣房屋是合法的,法律規定借名買房應當是根據不同的情況來進行判決的,目前來說,法律和行政法規并沒有明確禁止當事人借名買房。但是,借名合同是否有效并沒有一個標準答案。
被借名人擅自出賣房屋應該如何處理
被借名人將登記在其名下的房屋擅自轉讓給他人,借名人以其對房屋享有實際權利為由,要求確認買賣合同無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借名人能夠證明買受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房屋存在借名登記的除外。在買受人是善意第三人的情況下,買受人、借名人均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按以下的規定處理:
(1)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
(2)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已經實際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又未合法占有房屋,應綜合考慮各買受人實際付款數額的 多少及先后、是否辦理了網簽、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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