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則新聞引發網友熱議,一公司女高管因“不服從工作”安排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女高管隨即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最終獲賠98萬。
這起事件提醒我們,在職場中,員工與上級之間的關系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遇到問題,應該及時進行溝通和協商,盡快妥善處理。公司領導也不能采取過激的行動,一味地指責員工,最終意氣用事未經過員工自行解除勞動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應該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好這一事件,以維護公司的正常秩序和工作氛圍。如果公司對這名女高管多一些尊重和理解,用正確的方式溝通,最終也不至于和其對簿公堂,鬧得沸沸揚揚,慘淡收場。
所以職場中的員工和上級之間的關系應該建立在相互尊重和合作的基礎上。也應該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工作素質和專業能力,以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