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是干什么的
立案
立案庭的主要工作有:
審查民事、經濟糾紛、行政案件的起訴,決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對下級人民法院移送的刑事、民事、經濟糾紛、行政上訴案件和人民檢察院對第一審刑事判決、裁定提出的抗訴案件進行立案登記;
提出抗訴的案件進行立案登記。
立案庭接到立案材料多久立案
立案申請提交后,立案庭接到立案材料在七日內立案。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起訴立案之后,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后,應當在收到答辯之日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