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強制執行要滿足什么條件?
申請強制執行要滿足的條件是: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申請執行人在法律文書生效兩年內提出申請;
4.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5.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6.屬于受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沒有財產就不強制執行了嗎?
沒有財產,不是不強制執行,而是中止執行,等其有財產的時候再執行。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