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的定義
債轉股:是指國家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銀行的不良資產,把原來銀行與企業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轉變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間的股權、產權關系。債權轉為股權后,原來固定金額的還本付息就轉變成了為按持股比例參與公司的利潤分紅。
國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際上成為了企業的持股股東,可以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參與到公司的重大事務決策。但不參與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在企業經濟狀況好轉以后,通過資產重組、上市、轉讓或企業回購形式回收這筆投資。
可轉換債券:是指可轉債的持有人在轉股期內,可以按照公司制定的轉股價,將債券按一定比例轉換成公司普通股。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股,也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期滿時收取債券的面值加利息,或是直接將可轉債按市價賣出。可轉債價格一般與公司正股價同向變動,如果轉股溢價為負,則轉股后賣出可以盈利。持有者在轉股期內可以行使轉換權,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二者相似之處
債轉股指的是一種將債權變為股權的方式,處置的大多是普通債券,一般擁有優質資產、行業龍頭、未來扭虧預期大的受困公司更容易實行債轉股,但也有很多不符合資格的公司不能實行債轉股。
而可轉債是具有發債資格的上市公司發行的一種特殊債券,所有持有該債券的人都擁有在轉股期內自由轉股的權利。本質上來說,可轉債轉股也是債轉股的其中一種。
二者區別之處
1. 參與者:普通債轉股一般是三方或是多方,可轉債一般是公司和持債者雙方。
2. 價格:普通債轉股一般是按固定比例折算成股票,而可轉債的轉股價是可變的,因此轉股數量也是可變的。
3. 利率:可轉債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債的利率。
4. 風險:普通債轉股可能有企業破產的風險,可轉債公司一般都是經營良好的公司。
5. 轉股方式:可轉債是自動附帶轉股權利,而普通債轉股是需要先審批。
6. 持有者:普通債轉股的持有者多是處置債務時被動持有,可轉債多是投資者主動持有。
以上就是普通債轉股和可轉債的相似與區別之處,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