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合同算購銷合同嗎?
物業服務合同是指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委員會訂立的,規定由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對房屋及其配套設備、設施和相關場地進行專業化維修、養護、管理以及維護相關區域內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由業主支付報酬的服務合同。購銷合同,是指一方將貨物的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轉移給對方,對方支付價款的協議。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采購、預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等形式。物業合同屬于服務合同,而不屬于購銷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的變更要注意什么?
在物業管理企業接管物業之后,可能會由于業主的其他要求或環境的變化,導致合部分內容不再符合實際,此時應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商議,對委托服務合同的及時進行修改。
(一)物業服務合同變更的特點。
1、協商一致性。即合同的修改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在原有合同基礎之上達成新的協議。
2、局部變更性。即委托服務合同的變更只能是對原有合同內容的局部修改和補充。
3、相對消滅性。合同的變更必然意味著有新的內容產生,它的履行相應不能再按照原有合同進行,而應按變更后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履行。
(二)物業服務合同變更的要件。要構成委托管理合同的變更,還必須具有以下一些形式要件。
1、已存在合同關系基礎。合同的變更必須建立在已有合同基礎之上,否則就不可能發生變更問題。
2、具有法律依據或當事人約定。物業服務合同的變更可以依據法律規定產生,也可通過當事人雙方協商產生。
3、具備法定形式合同的變更。應當從形式和實質上符合法律規定。
發生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1、交付房屋糾紛。交房是非常普遍的現象,造成交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開發商本身怠于履行的因素,也有行政主管機關強制變更規劃、采用新型配套設施等開發商不能控制的原因。不管什么原因,只要不構成不可抗力,賣方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權屬證書缺失引發的糾紛。買房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房產證的原因比較復雜,如開發商土地使用手續不合法,開發商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開發商違章建房等。在此種情況下,買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向出賣人主張違約責任等。
房屋合同買賣違約怎么辦?
一般來說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之后,這套房產應該就是屬于買方的了。但是如果賣房違約了,我們可以參照以下方法來進行處理:
1、針對拒簽居間協議和拒收定金:如果賣家在中介處掛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會先讓買家簽居間協議,由于居間協議僅有買方簽字,所以居間協議還沒有成立,賣家即使不簽,也不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2、簽訂居間協議后雙倍返還定金:通常居間協議約定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毀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毀約,則喪失定金。雖然房東簽了居間協議,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價漲得比較多即使雙倍返還,還是可以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