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包括加強引導培育、優化登記和審批服務、支持生產經營延續、加大融資幫扶力度、給予就業創業補貼、實行稅費減免、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建立全流程服務機制共八項18條具體措施,并明確了每條措施的責任部門。
《措施》強調,在充分尊重個體工商戶自身意愿的基礎上,鼓勵其在經營者不變的前提下依法依規轉型為企業。申請人可選擇“直接變更登記”或“先注銷、再新設”的方式辦理登記。支持延續經營主體登記信息,實行“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并支持延續經營商譽及知識產權。
在創業扶持方面,《措施》明確,轉型后符合吸納重點就業群體等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4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并獲得貼息支持。登記失業人員、返鄉入鄉人員等群體,在津首次創辦企業且正常生產經營滿1年,帶動1人及以上就業,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注冊之日起2年內可申請享受3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轉型后企業吸納符合相關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等就業重點群體穩定就業的,按規定給予最長3年五項社保補貼和1年崗位補貼。
稅費減免方面,《措施》明確,轉型后企業經認定屬于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轉型后企業按月納稅且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且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此外,《措施》同步列出《辦理“個轉企”變更許可事項清單》,由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動態更新并及時發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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