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規定所有公積金包括法定公積金、任意公積金、資本公積金均可轉增注冊資本.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留存部分不少于轉增前注冊資本的25%,對任意公積金及資本公積金沒有該項限制.
在新準則中,法定盈余公積及任意盈余公積規定同《公司法》.
但資本公積核算比較復雜.現根據新舊準則規定分析一下.
舊準則下資本公積轉增資本:舊準則下的"資本公積"明細科目有10項,對繼續執行舊準則的公司,除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股權投資準備外,可以轉增資本.
公積金轉注冊資本的實務處理程序有哪些
首先,說說原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現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的資本公積各明細轉換實務.
《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第2號》第5條規定:原資本公積中的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執行新準則后仍應作為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原資本公積中因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外其他所有者權益項目的變動產生的股權投資準備,執行新準則后應當轉入其他資本公積;原資本公積中除上述以外的項目,執行新準則后應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中單設"原制度資本公積轉入"進行核算.
其次,新準則下資本公積各明細項目轉增資本的實務操作也要分情況處理.
新準則下分"資本溢價(股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兩個明細科目核算.資本溢價部分已明確可以轉增資本.
其他資本公積的來源包括: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的公允價值大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在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大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務的,資產負債表日按照確定的金額計入;資產負債表日,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產生的利得或損失,屬于有效套期的,產生的其他資本公積貸方金額;原制度資本公積轉入.
關鍵詞: 哪些公積金可用于轉增注冊資本 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