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區別是什么?
1、適用的范圍不同(辦理托收承付的收款單位和付款單位必須是國有企業、供銷合作社以及經營管理較好,并經開戶銀行審查同意的城鄉集體所有制工業企業,而委托收款的收款人和付款人的范圍較廣,適用于在銀行開立賬戶的各種企業、經濟組織或者個人)。
2、辦理的程序不同(委托收款的辦理程序比托收承付要簡便些)。3、結算方式不同。
受托支付放款是什么意思?
受托支付放款是貸款資金的一種支付方式,是指貸款人(依法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借款人的提款申請作為依據,或將其支付委托作為依據,將貸款資金支付給與合同約定用途相一致的借款人交易對象,其目的在于降低貸款被挪用的風險。
“受托支付”適用于:單筆貸款資金數額大于項目投資總額的5%,或大于500萬元人民幣。受托支付對提升商業銀行強化科學的貸款全流程管理貸款發放的質量有幫助,它還有利于管理,能夠真正實現貸款管理商業銀行增強貸款風險管理模式,從粗放型向精細化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