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再保險?
再保險亦稱“分保”。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
再保險的基礎是原保險,再保險的產生,正是基于原保險人經營中分散風險的需要。在再保險交易中,分出業務的公司稱為原保險人或分出公司,接受業務的公司稱為再保險人或分保接受人或分入公司。
再保險和原保險的區別有哪些?
1、原保險的標的是人身、財產、責任、信用,而再保險的標的是原保險人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2、再保險合同是以原保險為基礎,跳脫離原保險合同而獨立存在的。再保險合同有自己獨立的當事人;
3、原保險合同分為補償性和給付性。再保險合同分為臨時再保險合同、合同再保險合同和預約再保險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