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支付違約金嗎
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或者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前面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二、
怎么能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能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情形如下:
1.協商一致解除,用人單位需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主動辭職。此時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如因用人單位未足額支付工資等。
4.因員工的過失,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
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流程
1.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員工均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2.達成一致: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
3.工作交接:用人部門安排員工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
4.結算薪資和經濟補償: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后,財務科應當結算并支付該員工的薪資;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還應當結算并支付該員工的經濟補償;
5.勞動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勞動合同按雙方約定解除;
6.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電子檔案進行備案,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關鍵詞: 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