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違法嗎?
1、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繳社保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投訴,由該行政機關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每天對其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公司不簽合同不交社保怎么辦?
一、不簽合同
如果公司沒有和入職職員進行合同的簽訂,超過一個月沒有進行簽訂,那么就需要給該職員雙倍的工資作為補償,并且需要連續十一個月進行兩倍工資的支付,公司如果和該職員建立了勞動關系,在一年內都沒有進行勞動合同的簽訂,那么算作是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個時候只要勞動者保險合格,遵紀守法,該公司是不可以用合同到期為理由來解雇勞動者,真的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給該職員雙倍的資金賠償。
如果該職員因為這個原因提出了離職,那么公司需要為其進行經濟補償,經濟補償資金的多少是取決于該職員參與該工作的時間長短,每滿一年就需要多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資金。
二、不交社保
如果公司沒有為職工進行社保的繳納,那么需要第一時間為其進行補繳,否則如果沒有在限定的時間內完成社保的補繳,公司除了需要給職工進行資金補償,還需要繳納罰款給社保部門,社保部門有權按日以萬分之五的比例來收取滯納金。給職工的資金補償是按照該職員在公司工作的時間進行確定的,每工作滿一年就需要進行給職工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用人單位是必須為入職職工進行職工社保的繳納的,并且需要是在入職三十天內,職工有權監督所處的用人單位是否有為其進行社保的繳納,如果沒有可以向當地的勞保部門申請勞動裁定或者是向所在地的法院申請判決,然后讓用人單位為其進行社保的一次性補繳,在此期間,社保部門會進行相應的監督,以保證用人單位有按照裁定或者判決完成對于欠繳費用的補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