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7日電 1月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試行)》。根據《指引》,各地區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侵害經營主體權益,不得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經營主體財產,不得違法開展異地執法或實行異地管轄,依法防止和糾正逐利性執法司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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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 14:58:26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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