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社保一次性補繳政策是什么
1、職工社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養老金。社會保險法實施(2011年7月1日)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2、靈活社保
長沙靈活社保包含靈活就業養老保險、靈活就業醫療保險,靈活養老保險達到退休年齡未滿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靈活就業醫保允許續保人員(非首次參保人員)跨年補繳。
3、居民社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后,可以選擇按年繳費,也可以在年滿60周歲時選擇一次性補繳,因各種原因中斷繳費或隔年補繳的,中斷期間及補繳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
長沙社保可以補繳嗎?
可以
“長沙的社保可以補交。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依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