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簽購房合同還是先簽按揭貸款合同?
買房是先簽購房合同再向銀行進行貸款。買房貸款相當于將購買的房屋給銀行設定了抵押,在貸款人無法償還銀行款項時,銀行可以就抵押的房屋進行拍賣,對拍賣所得的款項進行優先受償,以保障銀行的利益不遭受損失。所以買房貸款是需要先簽訂買房合同,再用房屋向銀行貸款簽訂貸款合同的。
可以先辦理貸款再簽購房合同嗎?
一般不可以先辦理貸款再簽購房合同,具體根據當地購房貸款政策確定。貸款購房需要簽訂購房合同,交付購房款;準備貸款資料、審核貸款資質,簽訂貸款協議;到房管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取得房產估價及稅費明細;辦理房屋過戶和抵押手續,辦理房產證和抵押證明;領取過戶回執,等待銀行放款。
房貸借款合同丟失怎么辦?
在與開發商簽訂房屋銷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若是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據此,你手里應該沒有合同,合同已經質押給銀行了)。如果購房合同丟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補救,
若在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并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若做完了預售登記、還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則需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并在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若在做完了預售登記且已經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關鍵詞: 先簽購房合同還是先簽按揭貸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