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秘密是: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侵犯他人的商業秘密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情節嚴重的,還需要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法律依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
本法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
第十七條
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經營者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