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在西斯廷小教堂的選舉廳內舉行,紅衣主教靠墻壁而坐,他們每人面前放桌子,壁畫《最后的審判》前的祭壇邊設一張大桌子,上面放著投票箱。投票時,紅衣主教在一張印有“羅馬教皇選舉”字樣的選票上寫上他要選的人的姓名,然后把選票疊起來,用右手大拇指和食指夾著高高舉起,按照地位高低的順序依次投人投票箱內。
由于選舉事先不提候選人,得票必須超過三分之二才能當選,所以往往要經過多次投票才有結果,有時一、二個月也選不出來。現在有了新的規定,如果在九天之內還選不出來,就不再受三分之二多數的限制,而采用超過半數的絕對多數數的辦法產生。
關鍵詞: 天主教 選舉儀式,教皇,選教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