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擔保公司新設立需要什么條件?
1、設立信用擔保機構注冊資金不得低于5000萬元,其中實物不超過20%;
2、從事擔保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國家發改委認可的從業資質,或具有2年以上從事金融業務的工作經歷。主要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5年內無經濟犯罪記錄;
3、有科學、規范的風險控制制度和相應的內部風險控制機構;
4、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5、經營范圍不得涉及銀行及非銀行的金融業務;
6、不得以會員制募集擔保資金;
7、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
二、相關的審批流程
(一)設立注冊資金1億元以下的擔保機構:申請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門預核名-→以經工商部門批準預核名的信用擔保機構名義,向市中小企業局提出成立信用擔保機構的申請-→受理→審核(中小企業處)→報委領導審批→下達批復→申請人
(二)設立注冊資金一億元以上的擔保機構或跨省區經營的擔保機構:申請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門預核名-→以經工商部門批準預核名的信用擔保機構名義,向市中小企業局提出成立信用擔保機構的申請→受理→初審(中小企業處)→報委領導簽發→上報國家發改委審批→轉批復(市中小企業局)→申請人需要準備的申報材料:
A、設立注冊資金1億元以下的擔保機構:申報材料均使用A4紙。
1、各股東簽字的成立信用擔保機構申請一式2份。
2、部門預核名批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驗資報告原件一份。
4、各股東簽字的企業章程一份。
5、東身份證明(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簡歷一份。
6、企業近2年度的財務報表。
7、信用擔保機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8、作銀行協議或意向原件一份。
9、機構設置情況,風險控制制度。
10、員身份證明(身份證)及簡歷,常駐地派出所出具的5內無經濟犯罪記錄證明。
11、所權屬或租賃證明。
12、要提交的材料。
B、設立注冊資金一億元以上的擔保機構或跨省區經營的擔保機構:(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表: 申請事項類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許可事項 申請表 (跨省區或規模較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資格申請) 申請單位(擬成立公司名稱): 地 址: 負責人簽字: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郵 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制
2、申請報告(擬成立擔保公司的名稱、成立背景、設立的優劣勢分析、擬成立時間、地址、法定代表人、企業類型、專業技術人員構成、機構設置、經營范圍、主要業務介紹等)
3、基本情況表
4、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籌建方案
5、法定代表人和擬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內部部門設置和主要從業人員的基本情況主要業務介紹內部部門
6、公司章程、內部管理制度及風險控制制度等文件
7、主要發起人近三年有關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的報告
C、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l、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2、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
3、擬任公司高管人員證明件、專業技術人員的證書
4、發起人信用記錄的證明材料
5、有關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資格評審意見情況
6、材料格式要求 申報材料及表格等一律用A4紙張,統一左側裝訂,一式五份。
由此可以看出,國家相關政策性文件對于擔保公司的設立是有嚴格規定的,首先必須明確擔保公司新設立需要什么條件,并提供相應材料按流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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