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法典對婚姻家庭財產的分配制度可以得知,一般情況下,夫妻的婚后財產按照共同財產來分割。那么,夫妻房產按份共有是否是對財產的劃分?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房產按份共有是否是對財產的劃分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相關制度,一方婚前的財產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夫妻存續關系期間的財產如無特殊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即對財產的權益為雙方共同共有。
共有是物權編的概念,按照物權編的規定,共有可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拿房產來舉例,載明在房產證上的所有權利人,如未特別在備注欄注明各自對房產所占的比例,則所有權利人均共同共有該房產,對共有房產的全部享有所有權;但房產證的備注欄如有注明各權利人對該房產持有比例的,則各權利人按照載明的比例,對該房產享有所有權。
二、夫妻共同購置房產如何辦理房屋共有
(一)房產手續辦理必須雙方共同到場。
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因此,夫妻共同購買房子的話,必須雙方都要一起來辦理、簽字。如果有特殊原因沒辦法親自到場的話,則需要辦理相關的委托公證手續,并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二)辦理手續證件要齊備。
辦理房產共有的相關手續需要帶齊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和戶口本,證件帶齊才能順利的辦理好相關的登記手續。此外,雙方如果要共同申請房貸的話,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三、房屋共有權人份額怎么過戶
房屋共有人過戶辦理:首先要到公證處公證,直系帶身份證全部到場并親筆簽名.然后憑公和上述帶縣房管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最后到國土局辦理土地證.
(一)共有人變更的類型:增加、減少、變更共有人三種。
(二)增加共有人的情況:原產權人要將他的份額一部分轉讓給新的共有人,增加新的共有人,要按或贈與的形式原共有人視為賣方或贈方,新的共有人視為買方或受贈方,辦理變更登記,交相關稅費。(受贈方是未成年子女的不交契稅)
(三)減少共有人的情況:視為減少的共有人將他的份額轉讓給其他的共有人,辦理變更登記時分別按或贈與交稅費。
(四)變更共有人的情況:視為減掉的共有人將其份額轉讓給新變更的共有人,按或贈與交稅費。變更共有人在登記時應提供共有人同意變更的協議。
(五)特殊的情況:
1、夫一方婚前的房產,婚后要增加另一方名子的,視為增加共有人,不是夫更名,視為原產權人將其份額的50%轉讓給其配偶,并且要交稅。
2、按歇期間的房子不能隨意變更共有人,涉及到銀行貸款方的風險,要經開發商,銀行同意。
3、簽完買房合同在辦理房產證前增加共有人的,要與開發商協商在原買房合同上增加共有人為買房人。
4、共有人中家庭成員去世的減去其名子,按繼承辦,不交稅。
(六)夫更名的類型:
1、夫兩人的名子改一人名子。
2、其中一人名子改另一人名子。
3、一人名子改夫兩人名子。
夫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共有,無論房產證是誰的名字都是夫共有的財產,所以夫更名不算是財產的轉移,不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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