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離婚條件是什么
提出離婚條件如下:
1.雙方是婚姻關系的當事人;
2.雙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
3.協議離婚的需要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自愿離婚的;
4.訴訟離婚的需要起訴方式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起訴離婚要多長時間
簡易程序就三個月;普通程序就半年。
根據《民法典》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意思是法院調解夫妻矛盾是必經程序,調解不成,判離。
下面是調解無效離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這個好理解,就是有倆老婆或倆老公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家庭暴力,或者是不管家里人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這也好理解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前提是感情不合,然后分居。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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