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生糾紛可以通過和解、協商、仲裁、訴訟處理。當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進行協商、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糾紛律師收費標準是什么?
合同糾紛律師費收取一般分為涉及財產的糾紛和不涉及財產糾紛兩種來收取,不涉及財產的案件一般按件收費,每件從1000-10000人民幣之間,而涉及財產的案件按照標的額分檔累計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