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陷是什么原因?
地陷是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綜合作用下形成的地面標高損失。自然因素包括構造下沉、地震、火山活動、氣候變化、地應力變化及土體自然固結等。人為因素主要包括開發利用地下流體資源、開采固體礦產、巖溶塌陷、軟土地區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固結沉降等。
地陷指地面下沉的現象。是目前世界各大城市的一個主要工程地質問題。它一般表現為區域性下沉和局部下沉兩種形式。可引起建筑物傾斜,破壞地基的穩定性。濱海城市會造成海水倒灌,給生產和生活帶來很大影響。
造成地面沉降的自然原因很多,地殼運動、海平面上升等會引起區域性沉降。
地陷的原因和危害
地面沉降的危害主要有:
1.地陷會大量損害建筑物以及生產設施,給居民的生命和安全帶來嚴重的隱患。
2.地陷同樣也不利于建設和資源的開發,發生地面沉降的地區都屬于底層不穩定的地帶,在進行城市的建設和資源開發時同時也會比起預期話費更多的建設投資,而且生產能力也會一定量的受到限制。
3.同時也會造成海水的倒灌,因為地面沉降去也會多出現在沿海地帶,而地面沉降接近到海面時,也會讓突然和地下水鹽堿化,對地面沉降的預防主要也是針對地面沉降的不同原因采取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