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的有效期是多久?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的有效期應根據所去單位的路程等實際情況確定,最長一般不應超過三個月。黨員自帶組織關系應及時轉接,不按期轉接組織關系是黨的組織觀念淡薄的一種表現,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對過期的介紹信,要調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責任。對于那些無正當理由不及時轉接組織關系,導致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過期的,應當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如系經辦人員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對有關經辦人員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過期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作廢,由開出介紹信的黨組織另行補轉。對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要按照黨章規定作自行脫黨處理。
黨組織關系介紹信過期處理方法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為了加強黨員管理,避免在轉移黨員組織關系過程中出現差錯,防止他人鉆空子或偽造組織關系介紹信,組織部門在填寫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時,應在介紹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紹信和存根的連接部位上加蓋黨組織的印章。
介紹信注意事項
1. 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優點要突出,缺點不避諱,最好是用成就和事實替代華而不實的修飾語,恰如其分地介紹自己。
2. 要態度誠懇,措詞得當。用語應委婉而不隱晦,自信而不自大。
3. 篇幅不易過長,言簡意賅,在有限的篇幅中突出重點,同時文字要順暢,字跡要工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