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的區別是什么?
1、兩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貼是女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由國家給予的生活費用。而產假工資是用人單位發放給休產假職工的工資。
2、兩者發放主體不同。生育津貼由社會保險機構發放給用人單位,再有用人單位支付給生育職員。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直接發放給職員。
3、兩項享受條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貼前提條件就是單位必須參加生育保險。且部分城市規定必須繳納生育保險費用滿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沒有達到繳費年限,仍需發放產假工資。
4、兩者范圍不同。在實行生育津貼制度的地區,生育津貼包含產假工資,當生育津貼高于產假工資時候,由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可以都拿嗎?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不可以同時領,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者的工資標準先行向勞動者支付產假工資,后持勞動者提交的相應材料向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生育保險待遇,當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產假工資高于勞動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貼數額時,用人單位無需再將領取的生育津貼支付給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