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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檢察官給我一次機會,讓我得以重返校園,我一定會珍惜校園生活,好好學習,爭取明年考上大學。”剛放假的小明在父親的陪同下專程趕到西平縣檢察院。
小明系一名高中在校生,2023年2月以來,其提供自己手機、手機卡伙同他人通過撥打電話方式聯系不特定被害人,幫助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導致被害人劉某某被騙33000元。
受理該案件后,承辦檢察官聯系司法社工為其進行社會調查,發現其日常表現良好,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有被校外不良因素誘惑的原因。遂積極協調其家人賠償被害人損失,最終獲得被害人諒解。在充分考慮其犯罪事實、情節的基礎上,結合其社會調查結果,對其做出了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后小明以涉嫌詐騙罪被訴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緩刑。
目前,小明已回到學校繼續讀書,檢察官時時對其進行回訪,并告誡他增強法治意識,不要再誤入歧途。
近年來,西平縣檢察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依法懲治未成年人網絡犯罪的同時,關注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回歸社會以及再犯預防,引導涉罪未成年人回歸正途。(馮占華 劉奕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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