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籌備金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的2%計提。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取得符合條件的工會收據可以在2%以內據實扣除(就是按實際發生額在不超過規定的范圍內據實扣除)。
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工會籌備金必須交嗎?
是的,企業、事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