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解除遺贈扶養協議?
解除遺贈扶養協議的方式是:
1.雙方協商同意,致協議解除。如果遺贈扶養協議當事人一方的情況發生變化,一方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要求雙方協商解除協議。如系遺贈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應對扶養人已盡的義務在經濟上給予適當補償;如系扶養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一般不給予扶養人經濟補償。
2.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扶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一般不予補償。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解除遺贈扶養協議必須用書面形式解除嗎?
遺贈扶養協議是要式合同,解除遺贈扶養協議必須應以書面形式訂立。
遺贈扶養協議,是公民與扶養人、集體所有制組織訂立的有關扶養、遺贈的協議。訂約人一方是公民,另一方是扶養人或者集體所有制組織。 按照協議,公民享有受扶養的權利,負有將個人財產遺贈給扶養人、集體所有制組織的義務;扶養人、集體所有制組織享有受遺贈的權利,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
遺贈扶養協議具有以下特征:
1.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法律行為,必須在協議雙方當事人之間達成一致。
2.遺贈扶養協議是有償法律行為,雙方當事人都承擔一定的權利。
3.遺贈扶養協議自簽訂時生效, 如撤銷、變更遺贈扶養協議必須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
4.遺贈扶養協議是要式法律行為,應以書面形式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