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
1、證券經紀業務是指證券公司通過其設立的證券營業部,接受客戶委托,按照客戶要求,代理客戶買賣證券的業務。
2、證券經紀業務是隨著集中交易制度的實行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由于在證券交易所內交易的證券種類繁多,數額巨大,而交易廳內席位有限,一般投資者不能直接進入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故此只能通過特許的證券經紀商作中介來促成交易的完成。
3、證券經紀商,是指接受客戶委托、代客買賣證券并以此收取傭金的中間人。
職責:
1、為投資者提供證券交易服務,按投資者的投資指令向證券經紀公司發送交易信息;
2、幫助投資者了解證券或投資市場運行,介紹各類證券的性質、特點和風險,以及證券法律法規知識;
3、向投資者提供股票等證券投資分析報告;
4、根據投資者(客戶)的財務狀況、職業前景、年齡和對風險的態度為投資者擬定投資計劃,幫助投資者確定投資目標以及適合投資者的證券種類、投資方式、投資周期和投資時機;
5、實時跟蹤市場行情,監控市場風險;
6、利用各種資源和渠道發展新客戶。
關鍵詞: 代理客戶買賣證券業務 集中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