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將進一步查處網絡圈群造謠行為
上海市委網信辦發布《關于進一步查處網絡圈群造謠行為的公告》,提醒社交媒體群組的群主、群組成員,在網絡上的任何行為都要遵紀守法,當前局勢下尤其要防止傳播各類謠言、不實信息,散布恐慌情緒,更不得編造謠言惹是生非、嘩眾取寵。將繼續根據群眾舉報和網絡巡查,聯合公安等部門對謠言制造者、蓄意傳播謠言者一追到底、依法懲處。
當前上海市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守護人民生命健康、守護城市安全運行已經到了重要關頭。上海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連日來接到許多市民反映,在社交媒體特別是微信圈群中,有人大肆制造、發布、傳播有關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謠言和不實信息,希望管理部門嚴肅處理。
網絡造謠屬于什么違法行為?
造謠和傳謠都是屬于違法犯罪的行為,造謠和傳謠情節嚴重的,就會構成刑事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誹謗罪、尋釁滋事罪等。網上制造謠言的,違反的法律主要是治安管理處罰和刑法:
(1)網上造謠不構成犯罪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一般處5-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處500元以下罰款;
(2)網上造謠構成犯罪的,依據觸犯罪名和犯罪情節處罰。可能會構成侮辱罪;誹謗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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