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資本經營過程中,資產重組的投資者在對資本市場狀況進行分析的基礎上,利用其實物資產、金融資 產、無形資產等資產形式,通過參股、控股、股權的相互轉讓與置換,決定企業的資產在不同企業之間的重組,通過這種以企業產權為核心的股權重組,以期達到使資本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股權重組主要涉及公司股本數量、資本結構、股權分布的變化。
股權重組在中國主要有四種形式:股票回購、換股、參股和上市收購。
股權重組是企業資產重組重要形式,其特征主要有:
企業股權重組中,被參股、控股的企業作為一個經濟實體仍然存在,參股、控股企業對被參股、被控股企業原有債務不負連帶責任,只對其出資的股金承擔有限的風險責任。
參股、控股企業以其所占有被參股、被控股企業中股份的多少,來實現其對被參股、被控股企業產權占有的權利和義務。
股權重組往往會導致被參股、被控股企業內部最高經營管理層的改組。股權投資者往往以其所有的股份數額,要求被參股、被控股企業改組高層經營管理層,并對其經營方向進行符合自身利益的調整。
在股權重組中,往往會導致企業組織形式的改組,從過去傳統的企業,改組成為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以明確界定股權投資者各自的權益,規范利益分配機制。
股權重組既可發生于股份公司之間,也可發生在非股份公司與股 份公司之間,通過股權重組與相互置換往往能組成利益攸關的命運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