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可以采用什么形式 贈與合同的基本內容?
贈與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贈與合同的基本內容?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系;
3.贈與的理由;
4.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坐落地點;
5.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
6.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上簽名或蓋章、標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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