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維權應該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和人民法院等。消費維權時效是3年,訴訟時效起算時間是消費者知道其權益受到侵犯之日起三年內,如果是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訴訟時效。
一、消費維權應該找什么部門
消費維權應該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消費者協會、企業主管部門、商檢部門和人民法院。
國務院在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方面,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明確分工如下:
1.在生產、流通領域中,凡屬產品質量責任問題,均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所屬各級質量技術監督機構負責查處;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協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配合。
2.在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發現生產、經銷摻假產品、冒牌產品的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查處,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配合。
3.在市場上倒賣、騙賣劣質商品的行為,凡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現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查處;需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協助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協助。凡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發現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查處;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協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協助。同一問題,不得重復處理。
二、消費維權時效是多久
消費維權時效一般為三年。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三、消費維權需提交哪些證據
消費者維權需提交的證據種類包括有:
1.商品的購貨發票;
2.接受服務的票據;
3.反映損害事實存在的證據以及證明經濟損失的材料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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