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服刑人員減刑的流程是什么?
社區服刑人員減刑的流程如下:
1.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根據罪犯確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填寫《社區矯正人員減刑建議書》和《提請減刑審核表》,連同其他材料報送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
2.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審核,認為符合法定減刑條件的,在《提請減刑建議審核書》簽署意見,向地(市)級中級人民法院提請減刑,并移送下列材料:
(1)《社區矯正人員減刑建議書》;
(2)終審法院的裁判文書、執行通知書、歷次減刑裁定書的復印件;
(3)社區矯正人員確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的書面證明材料;
(4)獎懲審批表等;
(5)其他根據案件的審理需要移送的材料。
3.司法行政機關減刑建議書和人民法院減刑裁定書副本,應當同時抄送社區矯正人員居住地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
社區矯正人員的范圍有哪些?
社區矯正人員的范圍如下:
1.被判處管制的;
2.被宣告緩刑的;
3.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具體包括:
(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4.被裁定假釋的;
5.被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上服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