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漲跌停板制度源于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中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只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后停止交易。
2、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旨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持市場穩定,進一步推進市場的規范化。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托為無效委托。
3、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制度的主要區別在于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之內價格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股票漲停是好事嗎?
股票漲停觸發停牌相對而言比較好,但是并不意味著復牌后股價還會繼續上漲。
一般股票漲停后停牌是因為觸發了交易所的臨停制度,而臨停制度為了防止投資情緒過高,減少不理性的投資情緒存在。
而如果是股價短期內漲幅過大,或存在異常波動導致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停牌自查,這種情況下,一般復牌后股價下跌的概率大。
因為異常波動難免有炒作或操縱股價的嫌疑,就會使一些資金快速賣出逃離。當然,如果沒有這些嫌疑,也可能會持續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