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為深入貫徹國家、省、市關于穩定經濟增長重大決策部署,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該局于7月7日正式發布實施《深圳市生態環境領域服務經濟穩定增長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結合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際,聚焦企業“痛點”、“難點”、“堵點”,緊緊圍繞扎實推動生態環境領域服務經濟穩定增長各項工作落實落細的要求,在持續增強服務效能、優化創新執法監管、多措并舉助企解難、發展壯大環保產業、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等六個方面提出21條具體措施。
精準服務企業需求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人介紹,《若干措施》基于當前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統籌考慮,充分銜接國家、廣東省最新要求并借鑒地方政策制定實施經驗做法,在部門摸底調查、轄區先行先試政策梳理、專家咨詢、重點企業意見征集等基礎上,圍繞“一個主線”,緊扣“兩個聚焦”,做好“三個突出”,提出一系列激發企業綠色活力、服務經濟穩定增長的措施。
“一個主線”:以優質生態環境服務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為主線。
“兩個關鍵”:聚焦精準服務企業需求,聚焦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三個突出”:突出優化服務幫助,助力項目落地,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突出精準紓難解困,全力保障企業穩定生產;突出用好用足各項政策,激發經濟穩定增長的內生動力。
持續增強服務效能
記者了解到,《若干措施》在持續增強服務效能、優化創新執法監管、多措并舉助企解難、發展壯大環保產業、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等六個方面提出21條具體措施。
在持續增強服務效能方面,主動服務重大項目環評審批,優化“綠色通道”環評審批,試點開展“打捆”環評審批。全面推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依法簡化或豁免項目環評。有力推進重大工程項目實施,全面落實審批服務“一網通辦”制度。
在優化創新執法監管方面,實施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制度,深入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實行首違不罰和輕微不罰制度。大力推行非現場執法,廣泛實行“探頭站崗、鼠標巡邏”。建立健全環境信用評價制度,探索推行“承諾+修訂、一次辦完”信用修復機制,推行企業自證履行生態環境法律義務模式。
在多措并舉助企解難方面,深入企業開展技術幫扶,積極主動對接企業需求。加強企業政策法規服務,引導企業開展環保合規體系建設。暢通政企溝通渠道,探索設立轄區重點企業“觀察哨”,創新優化服務模式。
在發展壯大環保產業方面,加快環保產業發展,鼓勵企業加強生態環境技術創新,推動先進技術應用,推進環保裝備產業化。深化環境治理綜合服務模式,加強“一帶一路”環境技術交流與合作,探索“抱團出海”機制,推動企業開拓國際環保市場。
在協同推進減污降碳方面,重點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試點,推動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措施。強化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政策保障,深入推進氣候投融資工作,助力推動“雙碳”工作落實。
在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方面,加大企業治污支持力度,積極組織企業申報中央、省、市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儲備庫,將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納入市生態環境專項資金資助范圍,按照不超過建設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予以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發電機組、非道路移動機械、鍋爐等污染治理項目予以補貼;實施工業集聚區規范化建設資金補貼,鼓勵已建成投產企業自愿將整體或配套污染車間搬遷入專業產業園,結合企業廢水排放情況進行補貼,按企業原環評批復和原排污許可證中日排放水量指標,一次性補貼500元/噸,超過50萬元的,按50萬元補貼;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減少污染物排放成效顯著的清潔生產審核優秀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全面推行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加速重大項目落地
“21條”措施有哪些特色亮點?深圳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人表示,《若干措施》立足深圳市生態環境系統職能定位,將支持經濟穩定增長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相結合,構建涵蓋項目落地、生產經營、轉型發展等全流程、多層次的政策舉措體系,解決企業困難問題,為全市經濟社會平穩運行提供有力支撐。
“作為綜合改革試點,此次出臺的政策在生態環境領域服務經濟穩定增長方面有多項創新政策舉措。”該負責人介紹說,比如:在全國首先全面推行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簡化項目審批,降低審批成本,加速重大項目落地;以正面清單和信用評價為依據,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制度,在全國率先探索推行“承諾+修訂、一次辦完”信用修復機制,對企業精準畫像,依托科技手段分類施策,做到無事不擾、最少干預;專題活動和定點幫扶相結合,主動對接、主動上門、主動服務,精細化服務企業;在全國首創重點企業“觀察哨”模式,聘請企業作為生態環境治理技術推廣、政策實施等工作“體驗師”;以減污降碳為核心,以點帶面,開展政策創新研究和試點建設實踐,首開先河推動工業廢水委托水質凈化廠處理模式。(記者 竇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