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變對價是什么意思
可變對價是企業與客戶合同中約定的對價金額可能是不變的,也可能因折扣、價格折讓、返利、退錢、獎勵積分、激勵機制、業績獎金、索賠、未來事項等要素而改變。此外,企業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將根據一項或多項或有事項的發生有所不同的情況,也屬于可變對價的情形。如企業售出商品但允許客戶退貨時,企業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將取決于客戶是否退貨,因此該合同的交易價格是可變的。
在可變對價的交易中,交易雙方會事前設置一個基準價值,比如某種商品的市場價格或某種指數的數值等。交易的最終價格便會依據市場變化而波動,假如市場價格高過基準價值,交易雙方就能夠獲得更多的收益;假如市場價格低于基準價值,交易雙方便會承擔虧損。
可變對價的交易方式通常需要交易雙方具有一定的市場分析能力和風險管控能力,確保在市場波動時適時調整交易策略。此外,可變對價的交易方式也需要交易雙方具備一定的金融工具,比如期權、期貨等,確保在交易過程中進行風險對沖。因此,可變對價的交易方式一般適用于專業的金融機構和投資者。
非現金對價是什么意思
非現金對價指的是不是以現金方式支付的代價,企業的非現金對價包括實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客戶提供的廣告服務。
公允價值亦稱公允市價、公允價格。熟悉市場情況的買賣雙方在公平交易的條件下和自愿的情況下所確定的價格,或無關聯的雙方在公平交易的條件下一項資產可以被買賣或者一項負債可以被清償的成交價格。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市場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購買企業對合并業務的記錄需要運用公允價值的信息。在實務中,通常由資產評估機構對被并企業的凈資產進行評估。
公允價值能夠合理估計,則非現金對價應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不能合理估計,則企業應以承諾用于換取非現金對價的商品或服務的單獨售價來間接計量非現金對價。
現金對價是指非流通股股東以現金作為對價送給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流通股股東,以換取流通權的一種對價方式,支付對價后非流通股股東所持股份轉換為流通股。
現金對價也包括兩種操作方式,一是以非流通股股東自有現金為對價,二是公司對全體股東派現,然后非流通股東將派現可獲得的現金轉送予流通股股東,作為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