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貨的交易時間是什么?
商品期貨的交易時間是9:00-11:30(10:15-10:30中場休息15分鐘),13:30-15:00,金融期貨交易時間為9:15-11:30,13:00-15:15,這是日間交易的具體交易時間,夜市交易時長為21:00至第二天早上2:30。期貨交易是從當晚的夜市計算的,加上第二天的日市是一個完整的交易日。
商品期貨是怎么交割的?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準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準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準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準倉單。
不能用于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準倉單,交易所按所占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并取得標準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