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七不準是什么?
1.不允許貸款轉讓
信貸業務應堅持貸款實際支付和委托支付的原則,將全部貸款資金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不允許強行設定條件或協商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
2.不允許存貸款掛鉤
貸款業務和存款業務應嚴格分開,存款不應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
3.不允許貸款收費
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的中介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收取費用。不允許通過發放貸款或其他方式提供融資等方式.
4.不浮利分費
要遵循利費分離的原則,嚴格區分收息和收費業務,不將利息分解為收費,嚴禁變相加息。
5.不允許貸款捆綁
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不得強行捆綁或捆綁。
6、沒有浮到頂
貸款定價應充分反映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管理成本,貸款利率一般不應提高到最高限額。
7、不準轉嫁成本
其他服務產生的與盡職調查和抵押品評估相關的費用不得轉嫁給客戶。
銀監會七不準四公開發布時間
銀監七不準四公開的實施時間是2012年年初。出自《中國銀監會關于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
1、七不準的內容為不允許貸款轉讓,不允許存貸款掛鉤,不允許貸款收費,不浮利分費,不允許貸款捆綁,沒有浮到頂,不準轉嫁成本。
2、四公開的內容為收費項目已打開,服務的質量和價格是公開的,實用程序功能已打開,優惠政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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