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小產權房政策有哪些內容?
內容1.《意見》提出要嚴格規范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禁止虛假土地登記,禁止未經合法處理的非法土地登記發證。
內容2.《意見》明確規定“不允許通過戶籍制度改革等方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或者未經法定征收程序將村改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轉讓、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房或者‘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進行登記發證。對未按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登記發證或規范登記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產權40年和70年的區別可以仔細看一下。
內容3.《意見》規定“退村建房”后未征收的原集體土地只進行調查統計,不發放登記證。在調查統計中,應在新建單位名稱后注明原農民集體的名稱,為國家下一步出臺相關法律政策后妥善處理這一問題提供依據。
小產權房能轉大產權嗎?
小產權房不能轉大產權。具體如下:
1、小產權房一般是指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不能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房產證的登記。大產權房一般是指商品房;小產權房與大產權房并不是法律概念;
2、如果是國家或者當地政府劃撥或者轉讓的,屬于大產權。這類房產在建設之初就已經向國家繳納了相應的土地使用費用,個人在購買后,受到國家的認可,可以出售、抵押;
3、發展商擁有的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擁有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相對講發展商的大,購房人的小。這種解釋對購房人分清買的什么房沒有太大關系。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
關鍵詞: 2012年小產權房政策 小產權房能轉大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