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鄰居違建怎么舉報最有效
鄰居違建有效的舉報方法如下:
向城市建設局下屬的城市建設管理監察支隊舉報,或向當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規劃局舉報。
行政法規定了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程序,拆違實施部門在發現違章建筑時應當在一個月內將查處違法建筑的情況反饋舉報人,并且應當使用統一的事先告知書,告知當事人相關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以及所享有的陳述、申辯權利。決定強制拆除違章建筑時應當給與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筑一定的期限;逾期不拆除,由有關部門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應當在強制拆除的七日前發布通告。
二、
違章建筑如何認定
所謂違章建筑,系指違反除法律、行政法規之外的行政規章和各種制度的規定而建造的建筑物;而對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而建造的建筑物,我們則稱之為違法建筑。
找法網提醒您,在拆遷征收領域中,違章建筑的類型主要有: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按批準范圍、內容施工的;
2.自建房,即在現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頂、陽臺自建建筑物;
3.未經批準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內的集體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筑物、構筑物,且該集體土地使用權系通過農民私自轉讓取得;
4.占有國有土地和在農村非法占有集體土地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筑物、構筑物;
5.未經批準占用過道、馬路邊、公共綠地內、過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6.在拆遷征收范圍確定后實施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構筑物。
三、
違章建筑強制拆遷怎么賠償
違章建筑強制拆遷不用賠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