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區別有哪些?
1、權利不同
債權人債務人的合法權利有:請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免除債務的權利,轉讓債權的權利等。
債務人的權利則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等。
2、主體范圍不同
債權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國家。
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
多個債權人的受償順序是怎樣的?
1、設定擔保物權的債權優先普通債權;
2、多個擔保物權中,按照留置權、已登記的抵押權、質押權、未登記的抵押權先后受償;
3、沒有設定擔保物權的,按照債權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登記的優先于未登記的債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先后順序受償。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于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于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后順序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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