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費用規定是什么?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個人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
每個地區的醫療保險報銷的比例都是不同的:
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1、參保居民在統籌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2、門診報銷:
村衛生室:醫院支付比例為:70%,參保居民為30%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60%,參保居民自負:40%
3、住院報銷:
鄉鎮衛生院不低于85%,縣級醫院不低于70%,市級醫院不低于60%,省級醫院不低于50%。未按照分級診療制度辦理轉診手續的(危重患者搶救除外),支付比例相應降低15%。
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職工醫保報銷:一類收費標準定點醫院:起付標準為900元,1萬元一下的報銷12%。
二類收費標準定點醫院:起付標準600元,1萬元以下的報銷為9%。
三類收費標準定點醫院:起付標準300元,1萬元以下的報銷為5%。
三、商業醫療保險
商業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一般在80%以上,只要在縣級以上醫院,商業醫療保險入院不設“門檻”,在參保范圍內,投保者入院可按80%的比例報銷。百萬醫療險有醫保可以報銷100%,無醫保報銷60%。
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費用規定是什么?
一、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標準
1、參保人員在門診治療時的醫療費用按以下程序支付:(1)從個人賬戶中支付;(2)個人賬戶用完后,由本人自負。
2、參保人員住院治療時的醫療費用支付,實行確定起付標準、超過起付標準部分分段支付以及住院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的辦法。
(1)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內的部分由個人自負。起付標準根據市區醫療機構的類別分別定為:一級醫院400元;二級醫院500--800元,二級醫院中區屬醫院為500元;三級醫院900元;家庭病床的起付標準為150元。轉至市外的醫院(原則上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1200元。職工因病年內多次住院者,從第二次起起付標準每次遞減50%,起付線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標準支付。轉外、家庭病床起付線不減半。
(2)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30000元以下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仍要自負一部分,個人按金額分段負擔比例為:5000元以內(含5000元),個人自負2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含10000元),個人自負14%;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含30000元),個人自負7%。退休(職)人員按上述比例60%執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上述比例50%執行。
(3)根據國家保障基本醫療的原則,職工一年累計住院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30000元為最高支付限額,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按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4)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自負部分,先從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支付,賬戶不足的,用現金支付,其中醫療保險不報銷的費用,只能現金支付,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院結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30000元以上至150000元以下的醫療費用,由救助基金支付90%,個人支付10%。
二、新農合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標準
一般鄉級醫院就診起付線100元,報銷比例85%左右;縣級醫院就診起付300—500元,報銷比例75%左右;市級醫院就診起付線800—1500元,報銷比例65%左右;省級醫院就診起付線2000—3000元,報銷比例55%左右。
三、城鎮居民醫療與新農合住院報銷流程
住院治療至康復→出院辦理結算前,住院病歷分別由科主任、護士長簽字預審→病區護理必須把住院病歷、住院匯總清單和出院證一同送到院病案室審核加章→到醫保辦(農合辦)辦理出院登記→到出入院處辦理出院結算手續→到醫保辦(農合辦)報賬窗口憑相關資料報賬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