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令第14號公布,決定對《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進行第二次修改。刪除了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九、四十條并對第四條、第九條、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作出了一些修改。
什么是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呢?
在了解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之前我們先來看看什么是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這種企業很多人不太了解,那么什么是獨資企業呢?個人獨資企業又叫做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人投資經營的企業。
為確認個人獨資公司企業的經營主體資格,規范學生個人獨資企業的登記行為,根據《中華民族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制定本個人獨資企業信息登記制度管理沒有辦法。
個人獨資公司企業的設立、變更和注銷,應當嚴格按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個人獨資企業信息登記制度管理工作辦法》進行登記。
個人獨資公司企業發展條件
1.投資者是自然人,只能是中國公民
2.有合法的企業產品名稱。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應當符合中國國家發展有關企業名稱登記信息管理的規定。企業名稱應符合其責任形式和業務,可稱為工廠、商店、部門、中心、工作室等。
3.投資者聲明出資。《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沒有投資額度限制。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貫徹實施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其他產權出資。以實物、土地資源使用權、知識進行產權或其他企業財產權利出資的,應當折算為貨幣資金金額。
4.投資者申報的投資額應當與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投資者可以個人財產出資,也可以個人以家庭財產出資。家庭經濟財產可以作為一個個人進行出資的,投資者應當在設立(變更)登記申請中注明。
5.有固定的生產企業經營活動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發展條件。生產經營活動場所包括中國企業住所和適合自己生產經營的場所。住所是企業的主要辦公場所,是企業的法定地址,必須有與其生產經營范圍和規模相適應的員工。
那么個人獨資企業有什么優缺點呢?在此之前我們先看看個人獨資企業有什么特點,根據其特點也能大致的反映出它的優缺點在哪里。
個人獨資企業的特點有五條:
(1)企業的設立和解散制度程序進行簡單。
(2)柔性管理。企業主可以通過根據學生自己的意愿決定一個企業發展戰略,做出管理決策。
(3)所有者對企業的債務無限負責。企業進行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所有者以個人信息財產清償企業通過債務。有利于環境保護公司債權人利益,但獨資企業已經不適合高風險行業。
(4)企業發展規模有限。個人獨資企業技術有限的經營業務收入、企業主有限的個人信息財產、企業主有限的工作時間精力和管理能力水平都制約著企業生產規模的擴大。
(5)企業的存在問題缺乏系統可靠性。獨資公司企業的存在一個完全可以取決于所有者的個人利益得失,企業的壽命是有限的。但是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獨資企業也一樣發揮著無可取代的作用。
個人獨資企業有以下優點和缺點:
1.個人獨資企業的優勢:
(1) 企業資產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權和收益權高度統一。這有利于保守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發展的相關技術秘密,促進業主的個人創業創新精神。
(2)企業主對自己的盈虧負責,對企業的債務風險承擔無限發展責任,這已經可以成為我們一種強硬的預算管理約束。企業生產經營的質量與業主的經濟發展利益甚至沒有生命息息相關。
(3)企業的外部法律法規對企業的管理、決策、進出、設立、破產等方面的約束很少。
2.個人獨資企業的弊端:
(1)很難籌集到大量的資金因為一個人的資金畢竟有限,很難以自己的名義貸款。因此,獨資經營限制了企業的擴張和規模化經營。
(2) 投資者是有風險的。業主對企業的責任是無限的,這不僅強化了企業的預算約束,也帶來了業主承擔過多風險的問題,從而限制了業主在風險部門或領域的投資活動。
(3)業務連續性差。企業管理所有權和經營權高度集中統一的產權組織結構使企業可以擁有更加充分的自主權,但也意味著中國企業是一個自然人的企業,所有者的疾病和死亡教育以及學生自己和家人的知識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影響導致公司破產。
(4)企業進行內部的基本社會關系是雇傭勞動生產關系,雇主和雇員雙方的利益差異對企業管理內部的組織工作效率構成潛在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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