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公積金銷戶再開麻煩嗎
公積金銷戶后在滿足開戶的條件上是可以重新開戶的,但是不能自己開戶,需要由新單位專辦員為你辦理個人賬戶設立業務。只要你找到的新單位愿意為你繳納公積金,那么不管你原來有沒有繳納過公積金,都是可以重新開戶的,若是原來的賬戶沒有銷戶的話,是可以轉移過來的。
住房公積金開戶流程如下:
1、初審柜員受理并核對單位專管員所提交的以上各資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在公積金軟件系統中登記錄入個人開戶信息,掃描錄用證明類文件原件;
3、初審柜員提交復核柜員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