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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網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對外發布通知稱,為促進個人養老金業務健康有序發展,金融監管總局決定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與個人養老金銜接工作。
通知共16條,主要內容包括對稅延養老保險試點與個人養老金銜接過程中的工作要求、業務調整、產品管理、保單轉移等進行明確,對中國銀行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公司統籌做好客戶信息確認、加強系統建設,以及稅延養老保險試點保險公司業務操作、公告通知、信息報送等提出要求。
通知提出,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公司應當堅持依法合規、積極主動、便利操作原則,做好政策宣傳,優化辦理流程,維護客戶合法權益,有序開展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業務與個人養老金銜接,原則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各項工作。
根據通知,試點公司將中國銀行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信息與本公司相關信息進行核對,對不一致信息應當與銀保信公司逐單確認。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試點公司應當確定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保單信息并反饋銀保信公司。自2023年9月1日起,試點公司停止向新客戶銷售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產品,支持將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保單變更為個人養老金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保單。
此外,收到投保人保單變更申請后,試點公司應當提示其對2022年和2023年兩個年度的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交費和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交費進行核對,如當年上述兩項交費合計超過12000元的,投保人可以持相關交費證明申請退還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超額部分保費。試點公司應當取得投保人對是否需要向其退還部分保費的確認。如投保人提出退還保費申請,試點公司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核實相關證明,退還超額部分保費,并取得投保人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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